Google在其駁回要求中辯稱,使用在互聯網上公開分享的信息不是“竊取”,並非如所指控情形
大型技術公司Google正在尋求駁回一項建議的集體訴訟,該訴訟聲稱它通過抓取數據來訓練其人工智能模型,違反了數百萬互聯網用戶的隱私和財產權。
Google於10月17日在加利福尼亞州的地區法院提交了該請求,稱使用公共數據來訓練其AI聊天機器人(例如Bard)是必要的。它辯稱,這些指控是基於一個錯誤的前提,即它正在“竊取”在互聯網上公開分享的信息。
Google表示,這樣的訴訟將“不僅對Google的服務,而且對生成性AI的整個理念揮舞大錘。”
這起訴訟是在七月由八名個人對Google提起,他們聲稱代表“數百萬的類成員”,如互聯網用戶和版權持有人。
他們聲稱,在訴訟提起的一週前,Google的隱私政策變更侵犯了他們的隱私和財產權,該變更允許為AI訓練目的進行數據抓取。
Google辯稱,該投訴涉及“第三方的不相干行為和對AI的末日預測。”
它表示,投訴未能解決任何核心問題,特別是原告如何因使用他們的信息而受到損害。
這個案例是許多針對正在開發和訓練AI系統的技術巨頭提起的案例之一。在9月20日,Meta反駁了在其AI訓練期間侵犯版權的指控。
*本文僅供一般信息之用,不應被視為法律或投資建議。此處所表達的觀點和想法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,不一定反映或代表區塊吧BLOCKBAR的觀點和意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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